我向朋友借款5000元钱,说好1年还清还打了借条,由于家里有事两年才还清,但还钱的时候朋友着急走没给我打收条,没几天朋友就出了车祸去世了,现在朋友的老婆拿着借条来找我要钱,我没给她,她要起诉我,请问我该怎么办?还钱的时候我家的邻居正好在我家吃饭他看到了这算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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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你朋友的妻子坚持向你要钱的话,你肯定败诉,因为,你的欠条在他的手中,从证据的角度讲,人证低于书证的效力,加之,邻居未必会给你出证,此外,不排除你的朋友讲该款挪作他用,他的妻子不知情。建议还是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如还有不清楚的问题,你可以打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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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困难,因为光看你给了5000元到底是借还是换说不清楚的。你必须举出已经还款的证明,否则对方有权凭借条要求你还款。实在不行就当买个教训,以后类似的事情多长个心眼,来不及开收条至少你也要把借条拿回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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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证言是证据的一种,是直接证据,只是证明力还要通过案件其他证据来综合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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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