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2年,受不了丈夫一家人的虐待,甚至导致我精神上有些问题。我想脱离同居关系,但我在这受尽了苦。我想的我的精神补偿,我还有一个女孩,不知道会给谁。前几天,我丈夫的二姐对我进行殴打致使我的小手指断裂,正在治疗中。我要告她姐故意伤害罪行吗?我解除同居,我能得到多大比例的财产?我要求精神赔偿,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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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报案,警察会办好的,现在告不了,还得法医签定后,看是否够伤害,不同居你只能把你的东西拿走,你们没有共同财产,找证据看看什么是你的,精神赔偿就免了吧,没人给你,法律不保护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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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保护同居。精神赔偿就不可能得到。女儿如果是你们俩的,法院判给女方的可能性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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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报警,验伤,告其故意伤害。然后,搜集证据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再要求解除同居关系,财产与对方协商。我法律实践中,简单解除同居关系,你将很受伤害,并且女性很难得到应有之同情。具体,请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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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报警,验伤,告其故意伤害。然后,搜集证据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再要求解除同居关系,财产与对方协商。我法律实践中,简单解除同居关系,你将很受伤害,并且女性很难得到应有之同情。具体,请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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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你有权随时解除,你有权控告他姐姐,如果构成轻伤,可以追究她的刑事责任,财产分割是根据你们同居期间积累的财产进行分割的,孩子你们都有抚养的义务 ,法院判决是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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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对你丈夫的二姐以故意伤害罪向公安机关提起控告,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财产不是在你同居期间取得的,你是不能分得财产的。另外如果你却有追证据证明因其家人的虐待致你产生精神问题,你可以要求其对此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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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对你丈夫的二姐以故意伤害罪向公安机关提起控告,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财产不是在你同居期间取得的,你是不能分得财产的。另外如果你却有追证据证明因其家人的虐待致你产生精神问题,你可以要求其对此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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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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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