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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四晚,我男朋友前妻的弟弟,来砸我们厂里的大门,当时大门从里紧闭,他在外面硬砸,我站在走道里对他说,如果他再砸就报警了,就在这里,他硬是冲了进来,先把我的手机摔了,接着,把我逼进房间开始欧打。打了一会后,他出去给他姐姐打了个电话,然后,又进来开始打。打过后威胁我说,以后见我一次打我一次然后离开。我随后报警,警察来做了记录并立案。当晚,我被送到医院进行检察,除外伤外,最严重的就是眼睛,诊断为视网膜振荡,另外当地医生说比较严重建议我们去大医院进行治疗,随后我又去了北京协合医院检察,可是对于一些病灶也无法解是。近期又在锦州检察。我男朋友己经离婚两年多,自从我们两好过以后他前妻就无休止的闹,经常打电话骚扰,漫骂甚至威胁我的及我的家人。我想请问您,这种情况,我如何利用法律的手断保护自己及家人。本来应该早就做鉴定,可是怕眼睛留下后遗证,如果留下后遗证,那是不是会决定鉴定结果,如果能治好,那还舍及到治疗费用赔偿的问题。如果鉴定我为轻伤或是轻伤害,那是不是手续是不一样的,现在就是我如何能在最大程度上使伤人者受到最来历的惩罚。并赔偿我的经济损失。

民事相关
2009-06-28 23: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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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