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我在一个期刊上发表了一篇文章为第二作者,可是我觉得对于这篇文章我贡献较大,与第一作者协商,他同意这篇文章的第一著作权属于我。我们要求期刊做署名顺序更正,他们拒绝刊登更正说明,认为这是我们的责任应自付。这样的话,我想要回我的著作权怎么解决,合作者是好友,不想伤和气。他提议写一份著作权转让协议,保证以后不再享有此篇文章的第一著作权,让公证部门公证或者律师来办理,这样不知行不行?
-
合作作品著作权为合作者共有。如果合作作品各部分能独立分割单独使用,则完成各部分的著作权人可独立行使其著作权,但不得侵犯其他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各部分不能分割单独使用,则作品的著作权只能由合作人共同享有,共同行使。
作品著作权没有所谓第一著作权、第二著作权之称。 你所提到的是有关作品著作权中署名权行使的问题。作者署名先后的顺序可以由合作者具体约定。你同你的好友可以就这一问题签署一协议。
-
1,要签书面合同。
2,合同要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3,转让的只是著作权的财产权,此人身权不能转让。
4,可以请律师代为办理。
-
可以操作.
-
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办理,有权要求期刊变更署名顺序
-
不是问题,约定一下即可。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