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奶奶共生育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多已成家,其中二儿子招女婿在外,女儿出嫁在外,今年8月份他们申诉到地方人民法院,要求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共同赡养,并要求儿女们给他们每人每年1200元,还有米和油,9月份法院判决下来是:大儿子一个人支付给爷爷500元还有米和油并要负责他的生病及住房,二儿子因与小儿子的协议而不需要赡养,由小儿子支付给奶奶500元还有米和油并负责她的生病及住房,而女儿不需要赡养.我想问一下法院这样判决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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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儿女都有赡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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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女都有赡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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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义务不能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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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