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有工商部们来我公司,声称有消费者举报说我公司销售假冒产品,并且已经递交了充足的材料.要求我公司提供相关材料说明情况!我公司觉得事情来得非常蹊跷,多次询问工商执法部门我们的产品是什么问题?是什么产品?要求对方出示物证,以便我们核实产品的出处以便找到根源所在,达到治根的目的.工商部对此要求和提问一直推三阻四,并明确的说不可能给我们提供举报的物证,也不可能提供举报的材料.在多次的处理事件中,工商部的处理态度极度暧昧,使我公司越发感觉这是一个设立的圈套我公司逐渐明白这样的情况以后觉得非常的气愤,作为国家的执法监管部门不按照国家执法规定原则办案、并以虚假的行为来设立圈套,只求达到罚款的目的,这样的行为难道就是对的.(我公司在与该工商部门的处理中取得了大量的证据其中包括对方所说的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于深挖事实,可以帮助修改材料等等语言和拒绝提供物证等多处证明) 我公司真诚的想请问一下如果对于该工商部门的处理最高是什么处理,感谢大家多提宝贵的意见!
1\\对照有关产品质量规范\\标准自查,你公司的产品有无质量问题.若有,尽快纠正;若无,可以理直气壮不予理睬,看他们下一步的动作再说;2\\一但证实工商部门存在这样的捏造事实、设立圈套的行为,可以反举报或控告,若因其违法行政造成你公司名义损失,可以依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