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公司股东约定受让部分公司股份,但未谈妥转让价格等,
也未与出让的股东签订相关的转让合同或转让协议。
公司股东会议做了决议后,已经办理了工商变更,这样的变更
是否有效,转让的价格如何界定,是按公司总注册资金的比例吗?
原先股东注册资金也并未全部到位,请问应该如何去审查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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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这样的变更是有效的,双方可以就价格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进行评估,也可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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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变更太草率,价格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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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登记的股权,不能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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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手续上如系他人代签字,可以不认可;但如你已列席公司股东会议并在决议上签字,应视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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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可以协商,可以评估。最好你们签订一转让协议,否则对你很是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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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