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包我阿姨的一片田地种茶叶《当时是荒废多年》,我们跟他签订时10年的合同《我阿姨不识字,让我舅舅代签》。我们租了他3年《每年的年租都给他1100元/年,合同是年年清》。到第三年他要反悔说他要回来管理茶叶《说什么他们一家在外地过得不成样子,我姨丈眼睛不好使,开车不方便》,那几年我做茶叶也做得还可以,也碍于亲戚都说不差他那么点茶叶,所以我就给他管理。但当时我有跟他说,如是你本人自己要管理我让你管,我没话说。但如果你要收回去在转包给别人,我还是要管回来,当时我没多长个心眼让他签一份合同。但当时我们签10年的合同还在,不知道还有效吗?他现在转包给了另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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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按照你说的,合同若对方现在不认可,则属于无效的合同;
【2】合同项下约定的内容也是无效的;
【3】但是若是对方的过错行为造成你损失的你可以举证要求对方赔偿你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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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种茶叶的田地在你本村,则10年的合同有效,
2,如对方无证据说明你对茶叶的田地放弃权利,你仍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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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说的,合同若对方现在不认可,则属于无效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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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