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当时并不知情朋友要去打架所以就开车载他们到案发地点。后来又载他们离开,隔天才知道他们将人打成重伤,现在警察要追究我的法律责任,在提供供词的时候我该怎么讲才能对自己比较有利?
当事的朋友说要承担事情,这样对我会不会比较有利呢?
如果要接受法律制裁,那么我会受到什么样的责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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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的时候确实不知情可以,但是在他们打斗后呢,如果说不知情,怕信服力不够,也要看他们的证言内容确定。如果确实不知情没受处罚,没有责任。如果知道那么就要承担故意伤害罪责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实事求是有好的态度很重要。以上供参考,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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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和打人的那些人形成共犯,会受到刑罚的
2、建议尽快找个律师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3、满意我的解答,请按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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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你应当如实陈述;
【2】若你之前不知道,你不会构成共同犯罪的;
【3】若事先你已知道,则你涉嫌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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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