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娶2000年正月以农村风俗结婚,现一男孩8岁,婚后感情一直不和,因为我们没有什么感情基础而言,我们结婚时都还不满18岁,一直我们也还没去登记结婚,06年我去广东直到09年才回家,现在我们已经闹得很僵了,我想解除跟她的关系,该走那些法律程序?我很想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吗?敬请各位律师给指条名路,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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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她的情况差不多,但我没孩子做累赘
我也没结婚证,就是户口迁他家了
这算结婚证明吗
请求各位给我想想,
我Q号824186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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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没有进行结婚登记,不是夫妻关系。你可以随时与人结婚。你可以争取小孩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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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仅仅是一种同居关系。这个可以协商解除的。法院不管你们的同居关系的,但是对于孩子的抚养权的争议,法院会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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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没有进行结婚登记,不是夫妻关系。你可以随时和心仪之人结婚。对小孩需的抚养权,你可以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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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没有领到结婚证,在法律不是夫妻关系,只是同居关系而已。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不受理,但涉及同居期间财产,子女问题的,法院应受理。孩子的抚养问题,主要哪方对其成长有利,就判其跟那方。
你现在这种情况,最好是先和她把事情处理好了,再结婚。不然,可能涉嫌重婚罪的。我国刑法追究体制仍然承认“事实婚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中规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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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