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结婚证后他们家下的彩礼钱,因一些原因他们家在提出离婚后又拖着我要求我退还全部东西,后经他单位领导调解双发协议离婚。两个月后他家提出诉讼要求我退还全部彩礼和首饰,请问我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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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无须返还。有二个理由,一是一般风俗中,男方提出退婚的,女方不返还彩礼钱。不知你那地方是否如此,如果是,法院在处理本案时会考虑的。二是在协议离婚时,对方没有提出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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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退还的话,也只能退还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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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返还,发生在结婚登记后不是彩礼,是赠与。以上供参考,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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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话,应该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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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领取结婚证后尚未共同生活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反之,一般是无须返还的。至于首饰,无需返还。数额特别大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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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