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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43岁,患乙肝多年,不能彻底治疗,现只能靠药物控制病情。与妻子结婚有十四年,育有一女,今年十三。我在国营企业上班,月收入约1700元。妻子在一家国营厂长期干临时工,近五年在加油站干临时工,月收入500元左右。在共同生活的十四年当中,我一直把工资全部上交给她。我们修了近100平方米的一庄院房屋。近两年来,因经济、我身体不好等原因,妻子产生离婚念头,现在婚姻难以维持。 我的问题是,财产如何分配?女儿如果跟女方,生活费如何给?怎么计算?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如何分配?谢谢

民事相关
2009-06-22 12:10:2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原则上一人一半。抚养费按月支付,按照月收入的20-30%结合当地生活水品确定。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在分割时原则上一人一半。抚养费按月支付,按照月收入的20-30%结合当地生活水平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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