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私人签订炒汇返佣协议用他介绍的平台(注保证金外汇在国内都属地下交易,国内银行被叫停,国外开得户不受国内金融机构监管),在正常费用的基础上要给我适当的优惠并每月给我,他只是中间人,因此我们只是打电话约在室外签了一份打印合同,有他的身份证号和签名。
我个人的原因没有给他银行卡号所以每月都给我现金并且我也没写过收据,上月打到我信用卡里的,这月我的信用卡停用了他说给我现金,至今没给我人也联系不上了。期间打通过一次手机他说已经给过我现金
协议上说的他那边可以随时终止协议,终止后返我的部分也不再存在
现在状态是我的账户一切正常我自己可去上面的钱,我不知道他的住址,只知道身份证号,身份证的住址是集体户口也找不到人,他也没挂什么公司的名属个人中间人
现在我觉得我的优势只有协议和从没给他写过收据
我想问下,如果我起诉如果他一口咬定按以前的习惯和正好这月我信用卡停用,加上我们从合作就没给他写过收据这次不写也是正常的,这样我胜率有多大,还有起诉后要找到他肯定要找到他在外地的老家并取证要到外地各种费用家起来要大约花多少,比起欠我的2700起诉时间和金钱的花费上合算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