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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988年参加工作,在编没解除合同,现在待岗在家,没有失业i金;也没有最低生活费。当时我是事业差补工资,现在领导说;我不是了,就是事业差补也是对单位不对个人。能不能查是不是事业差补?在那个部门查。领导还说;工作期间单位给缴纳三金;不工作期间单位不缴纳三金。这种说法正确吗 ?领导说单位没钱就可以不给职工缴三金了吗?法律法规是怎样规定单位缴三金的。我经过上访,现在单位下了个通知,让我把以前停缴的养老保险补缴齐,以后该单位缴的单位缴,该个人缴的个人缴,医疗保险个人缴。我不同意,我把单位这种做法反映给信访局,可信访局支持单位这种做法。哎真是智能部门,有名无实。我不想劳动仲裁,请支个高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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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12 11:50:1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