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2日天空下起大雨。我开摩托车去马头岭学校接孩子回家,在107国道上与小车相撞[注我是停在我的车道上,对方车头撞在我的车头上,导致我车摔到,小孩从车上掉下脚轻微摔伤。]而小车并没有马上停车,对方于是掉头就跑拉,当地群众有人看到就开摩托车追了上去,而我本人并报了110,110接警后并通知下媚桥派出所堵住了小车,抓获当事人,但是在当天晚上当事人被释放拉,我们双方车均被扣留交警大队,而我本人与小孩前往医院治疗,第3天,交警问我们能不能和谈,我的要求是需对方赔偿20000元费用[注我的误工费,小孩和我的精神损失费,摩托车修理费,营养费],对方只肯陪5000元,最终谈不下来,我想问您这场官司我有多大胜算,对方要赔偿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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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赔偿多少钱要看具体案情.
赔偿数目建议实质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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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交警部门作出责任认定,方可推算赔偿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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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够胜诉,具体赔偿责任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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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具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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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