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好!我朋友蔡某是某镇工商所所长,上个月该市工商局举行了一次内部评比活动,我朋友蔡某所在的工商所有3名同事得奖,后来是由所长代为领奖(得奖同事不知情),奖品价值约8000元,蔡某私自将奖品占有不告知同事,现在有人告他贪污罪,请问我朋友蔡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吗?会受到什么刑罚呢?后果严不严重?

刑事行政
2009-06-11 10:42:50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朋友不构成贪污罪,奖品不属于公共财产,你朋友的行为属于侵占。要认定非法占有奖品、奖金的行为人,是否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如果具备,那么该行为人就具有贪污罪的主体资格,如果不具有,该行为人即便实施了非法占有行为,也不具有贪污罪的主体资格。
  • 涉嫌侵占罪
  • 贪污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行为,本案财物是奖给三名同事的,不属公共财物;本案可能不属贪污罪,而侵占罪构成要件是拒不退还,若存在拒不退还,可能构成侵占罪,该罪在2年以下判刑。建议把款给同事。
  • 不够成贪污罪,涉嫌侵占罪,建议必要时委托律师介入。
  • 不属于贪污,应属于侵占
  • 属于侵占罪。2年以下的刑期,积极返还。
  • 一般不构成贪污,涉嫌侵占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