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问题:农村农田 地区:广东省阳江市 问题1:第一次承包(平均人口分配)现时是否有效? 问题2:第二次承包(延包持国家土地承包合同)农田如何落实? 问题3:以自然村为集体经济小组是否能向承包土地者收取租金? 其中有:1/二次延包的持国家土地承包合同者 2/以当时村委会名义发包的承包者 3/除以上两者外没发包被人占用的农耕田 4/如收取租金(用于建设自然村)合法,如何定额? 问题4:建设自然村的经费(包括村长及其他管理人员的工资,建设村场项目费用)是否可从农田租金支付? 问题5:如以上问题没法解决应向什么部门反映而得到解决(镇信访局已走访没得结果)? 问题6:当时被占用的农田(上第三类)有些已种上果树(现时有人没田耕),是否违反农田法规,如何处理?

其它综合
2009-06-10 08:11:40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建议与律师电话联系或面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