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出资在婚前购买了房屋,并办理了纯商业按揭,房产证上也只有我自己的名字。婚后最开始是每月从我个人银行卡里支付月供还有部分提前还贷,目前是从我个人公积金帐户里充还商业月供,请问这算不算是我婚前个人财产呢?如果算,以后让我爱人用公积金来还这套房屋的贷款,会对房屋的所有权有影响吗?如果不算,是不是只有婚后的贷款部分是共同财产,夫妻各占50%?谢谢!
-
房屋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离婚,对方可对其共同参与还贷的部分要求返还。
-
对所有权没有影响,但婚后夫妻共同偿还的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予以分割。
-
房子属于你的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比如共同还贷20万,则有20万的共同财产,你需给对方约10万元
-
房子属于个人财产 。但是你需要偿还婚后部分 ,支付利息的一半。
-
首先房产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不管用你的工资\\公积金还是对方的钱款还贷,还贷部分都是共同财产,夫妻各半.但这只是形成一个债权.不会影响你对房屋的产权.
-
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你爱人一起还贷,他(她)未来只有权要求归还还贷部分的钱款,没有其他权利,房子还是你的个人财产。
-
还贷部分是共同财产。
-
属于你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还贷属夫妻共同还贷
-
100%的属于我个人所以只能在你婚前一次性付清。
-
查看全部9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