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结婚快四年了,我们都是二婚,婚前他单位集资盖房,我和他共同筹借了15万元,而后就结婚登记。之后我们共同把所借的钱和以后又交的房钱都还清了。现在我们之间出现了裂痕,无法在一起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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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共同还款及交房款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婚前筹集的15万可以找相关债权人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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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婚后你们都对这套房子进行了投资,应该属于你们共同财产。但,房产证上应该登记的是你丈夫的名字(因为你丈夫单位集资建房),如果这样,你就必须有证据证明婚前你也就行了出资。至于分割的话按法律规定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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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证明你的投资才行,你可以要求男方补偿你。有问题可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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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