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现在的公司工作已经超过半年了!公司不肯签劳动合同,而且当时口头承诺(因为刚进公司时公司的相关证件还在注册审核中,老板说没办法签任何合同,后来也不了了之)的3个月试用期转正待遇也一直没有兑现,我和几个同事约老板谈这些问题,但他们根本连谈的诚意都没有,一次又一次推脱,我们实在没有办法了!所以我想咨询一下,我能告公司吗?我所持有的证据:3个月的工资条(不齐全,前几个月的丢失了,盖的是公司发票专用章)、N份合同(我在公司工作时帮公司签回来的合同,是我的签名)、工作时使用的文件(包括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公司的营业执照和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大概就是这些,告赢的几率有多大?法律会怎么惩罚他们?我们需要支付的费用大概是多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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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你可获得双倍工资的赔偿,你现在掌握的证据应该很充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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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仲裁,如有需要的,可直接来电联系我,欢迎您的来电,或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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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单位需要向你们支付双倍工资,依现有证据,你们的胜算概率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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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