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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一月份,我坐着摩托车去赶集,在路上,被一辆同行的小型面包车在拐弯时撞倒,我从后车坐跌下地又向左侧翻,马上被人送医院经检查,骶椎骨折、肾出血(当时不知道 什么原因没叫住院),叫回家吃药卧床休息。事故责任认定对方是主要责任,到现在还没结案。 回家后开始全身疼痛,喘气都要慢慢喘,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有人照顾。一直有半年的时间不能像正常人那样坐坐。在事后三个多月的时候,对方把当时花的医药费付给,他把药费单和三个月的病假条,一同拿走了。过一段时间,伤情好转我要求对方处理这事,他却说医院费单子和病假条都被一个保险公司的人拿着跑了,并且他的面包车也卖了,现在没法处理了。到现在已经两年半了,我催了他好多次,他总找这个借口推辞,我该怎么办?我现在也没有医药费单子和病假条证明,只有医院诊断证明和X光片、化验单,还能起诉讼他吗?如果不能起诉,我们应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09-06-06 16: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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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