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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10月16日晚9:30分.我骑摩托车载着我的一位朋友在我的行车道上行使(约40码)对头来了一辆大货车灯特亮刺眼.我的方向略往右打.撞上逆行而来的非机动三轮车.对方逆行是占用我的行车道...对方右耻骨骨折.交警说我是机动车.有保险.要付全责才有可能得到理赔.我也就在事故认定书上签了字.当时我想如果费用不会很高的话也就算了.先去找钱给对方住院.可是住院第四天对方提出转上级医院.我只有找车帮其送上**医院.在县医院花去我1500多元.当时县医院开具了出院证.又到州XX医院医生说可以安钢板但有国产和进口之分.对方要求医院安装最好的.没有征求过我的意见.住院30天.我去买水买饭护理10天.最后出院要我去付帐是19000多.回家后对方又叫我买药多次花去300多.出院满一个月又叫我租车送他去复查花去我300多...我向对方提出到交警队去解决.可对方不理.时至09年5月25日对方一纸诉状到县法院.告我再赔5万元方肯罢休.对方是城市人.我是农民 .如果真判.我只有死路一条. 法律会为我这样弱小的生命说话吗?

交通事故
2009-06-04 20:32:5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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