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为苏州胜浦的一名自考学生,由2007年10月份加入苏州工业园区涵蓝教育培训中心进行学习,当时学费以交清,在学习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在2009年上半年没有去上课,当今天我在去进行学习报考时,学校以我没有发票为由不成认我是学校学员,除非你能拿来发票才可以,由于时间的原因我的交费发票以不在,目前我也没有其他的证明了,只有去年从学校报考的两次发票,但学校说你这也说明不了什么,我们也有不是自己学校的人在这边帮他们报考的,我还说你们可以去查一下去年上课时候每日到课学员的签到表,但学校也给这一证明给予了否定,所以我现在真不知如何是好了,我也想不通,一个学员就是没有了发票证明就可以说不是学校的学员了,学员是否也有他自己的责任呢,当年没有很好的保存好学员的档案,如果说现在我在没有发票和没有当时发的学生证的情况下去告学校,成功率大吗

其它综合
2009-06-05 15:34:0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