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都是洛阳人,目前都在深圳打工.我想请问一下关于婚姻过错的判断以及离婚时财产的分配。我老公在06-07年之间有过出轨过错,当时保留有证据。事后向我忏悔道歉并保证以后好好跟我过日子,但2年之后我俩终因性格问题无法在继续生活下去,我要离婚,离婚的其中一个原因是家庭暴力,他老打我。我想清问一下,他2年前的出轨算不算婚姻过错,以及家庭暴力在判离婚的时候该如何判决》财产又该如何分配?家里有房产2处,存款若干。希望您能给我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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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的保证可以作为存在过错的证据,你老公对你实施家庭暴力,你应取得相关证据来证明,如果被法庭所认定,可以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你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另外财产也可多分。——洛阳婚姻家庭律师方西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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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离,把相关过错证据提供,可否找到证人证明你受到了家庭暴力,如果有,财产应你多得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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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的出轨可以作为存在过错的证据,你老公对你实施家庭暴力,你应通过报警取得相关证据来证明,如果被法庭所认定,可以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你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另外财产也可适当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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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有过错,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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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的话,有证据证明经常实施家庭暴力行为,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另外分财产时可以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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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算有过错,再分割财产时可以给你适当的照顾。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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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证据证明,财产分割时会得到多分,精神损害赔偿金也会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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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所谓的出轨如果仅仅是偶尔和别人发生性行为,根据婚姻法46条的规定,不属于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条件
2。实施家庭暴力,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
3。实施家庭暴力是要求损害赔偿的条件
4,在离婚时候,无过错方可以多获得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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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