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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向银行贷款,签订了贷款担保合同,约定由乙作保证人,甲的房子作为抵押,贷款期限到甲由于生意失败无法归还银行贷款,此时怎么办?

证券投资
2009-06-04 10:10:18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看贷款合同约定。借款人提供本人名下房产做抵押的,一般银行会同时起诉借款人和保证人,让保证人承担抵押房产拍卖后扔不足以清偿新行贷款利息未约金等债务外的偿还责任,但是有的保证合同里会写保证人放弃银行必须先对抵押房产的拍卖,可以径行向保证人要求承担全部责任。当然,保证人偿还债务后可以起诉要求借款人再予偿还。银行一般要求贷款是房产评估价的1\\2,只要抵押登记有效,抵押人名下有2套以上房产的,你的风险就小很多。此外,因为你和借款人的特定关系,可以建议借款人届时可以提出新的还款计划。你的责任是有期间的,一般看合同约定,可能是债务期限届满六个月。超过这个期限主张,你可能就不用承担保证责任。
  • 该贷款期限约定不明,风险较大,建议明确贷款期限。
  • 1.担保合同中既约定了保证人,又有房子作为抵押。
    2.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3.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可以将房子折价或拍卖、向乙追偿,不足的部分可从变卖房子的价款中提取。
  • 那乙就要承担责任。
  • 您好!
    据您的陈述,若甲无力偿还,先有甲的房屋清偿,不足部分由保证人乙补足。
  • 乙是连带担保人银行可要求乙还款
  • 1、先处分甲的抵押房产;
    2、不足部分,有乙承担;
    3、乙承担后,可向甲追偿!

    供参考!
  • 乙可以利用合法程序避免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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