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10月1日后不允许销售这个药品,但是药品经营公司的发货清单是9月26日,医院入库验收是10月12日,现在要确定购进时间。标的物是以收到货物的时候为准?还是以对方买出的时间为准?请说出法律依据!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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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标的物在交付时所有权转移,不同的履行方式,所有权转移的时间也不同,合同约定托运的,以卖方交付给承运人时所有权转移,未约定托运的,以买方签字验收时所有权转移。但既然有有规定禁止销售该药品,医院同样也不能出售,因此,再讨论所有权的转移已没有意义,因为医院可解除合同并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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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按照你们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所有权转移)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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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的约定,就是以交付时为准即签收为准。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中有关买卖合同中都有相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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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