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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教师惨死在家中>><<独生女为父讨公道>> 2008年11月10日,贵州省铜仁地区沿河县板场乡板场街上引发一起大爆炸,肇事者张家国非法经营的店铺全部被炸毁,并将经营店铺后面的住户(安明直)老师活活炸死. 死者是我的父亲,住本县板场乡板场街上,生前系板场中学在职教师,在职期间,担任过教导主任一职十余年,大专学历,毕业于贵阳师范学院,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多年,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人大贡献. 事发当天,我的父亲像往常一样,早早的起了床,习惯性到街上买点早餐拿回家吃,可万万没想到的是刚跨进家门,就被惊天动地的爆炸声当场炸死.我的母亲被埋在了厚厚的砖块下,被好心的邻居抛开了压在身上的砖块,把人送往了县医院,我作为我父亲唯一的女儿还在铜仁探亲,接到父亲被炸死的消息,简直是晴天霹雳,风风火火的赶回了家,当看父亲那惨目不堪的尸体,当场晕死过去,

刑事行政
2009-05-25 21:58:1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的提问中没有说明发生爆炸的原因,是故意谋杀,还是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爆炸,还是其他什么原因。作为死者的近亲属,你和你的母亲在司法机关追究爆炸责任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损失;你母亲在此次事件中受伤,也可就有关医疗费、误工费等等费用,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赔偿。
  • 可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