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因感情不专 与单位女同事联系甚密 我偷查过他的手机 频繁的短信和通话记录让人触目惊心 手机里还有其女的照片 事情败露后其承认与其女关系暧昧 因其怕事情张扬影响甚多 在我及娘家人的要求下写下保证书:不在与其女联系 主动交出家里的财产。事后我发现他们仍然有联系 并且我也遭到了冷落 夫妻关系名存实忘 决定离婚。我想问保证书是否有效?我能否获得婚内全部财产?我主张精神赔偿能否得到支持?我所持的通话记录是否有效?还需要更进一步的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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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证据已经比较充分,法院会判决他按保证书的的内容少分他财产,并赔偿你精神损害抚慰金。通话记录、短信、保证书都是有利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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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足够,法院会判决他按保证书的的内容不给他财产,并赔偿你精神损失。通话记录、短信、保证书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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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书能够证明对方有过错行为,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另外在财产分割上也更有利于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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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