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江西偏远山区人,家境比较贫寒,2006年8月我哥在浙江省浦江县的一家私人老板(浙江当地的)做事出现机器砸破头事故,导致现在成为大脑失忆,不会说话,行走不便,大小便失禁的三级残疾人,事后当时老板只在抢救那几天积极,只付了一万多元抢救费,随后就借口逃走,我们想尽一切办法,至今还没见到他本人,找遍所有机关部门,由于我们是外地人,人生地不熟,没有一个部门会积极帮助,没办法耗尽全部家产一边救人一边通过法律上诉,实在没那个经济能力,人只救了一条命就回去了,现在完全靠他照顾。经过两年的时间上诉,由于我们家离那里太远,跑了无数次后劳动仲裁才下来,而后对方的代理人又上诉法院,在今年6月份就判决下来了,我也申请了法院强制执行,法院方只是口头答应根本没有实际行动,我们又不可能天天去那里,家里还需要我赚钱过日子。请问各大律师我现在怎么进行了?如果这样一直托下去很有可能人都没了还没有结果呢?我现在是很需那笔钱去再救救他了。敬请各大律师指点一下,忠心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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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了法院强制执行, 要求法院做特殊情况 尽快想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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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有赔偿能力而法院不执行的,可向上级法院申诉变更执行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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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反映的是法院的强制执行问题。留下那个办案法庭和法官的号码,多催问,争取浙江本地有人给你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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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