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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位朋友,分批向我借了三十万人民币,借时说是做生意需周转,也写有借条,可现在她事发,才知她向别人总计借了三百万左右,而且什么生意都没做,现在一分钱也没,名下也没财产,所借款都被其挥霍一空。

刑事案件
2009-05-22 14:51:0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不属于诈骗,经济纠纷,及时起诉,这种情况谁先起诉,谁的权利越有希望得到保障。
  • 联合报案处理,起诉是拿不回钱的,自己还要预交诉讼费用.审判时候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不花钱.
  • 除非有多人报案,否则你一个的很难构成诈骗
  • 不能构成诈骗,属于一般借款纠纷。建议尽早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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