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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为”xx”媒体已经报道,本人在软件作者处一共购买了11个抢购软件(分开购买的),一共花了6000多元,每个软件500_600元的价格,自己用了三个,为赚取差价其中有8个软件分别卖个了8个人,一共卖了5260元,其中4000多元给了作者(每笔从作者处花500_600元购买,700_750卖给别人)具体案件就是这样,取保候审在家,现在案件已经移交给海安检察院,现在不知有无律师可以接此案件,做刑事辩护,可以做非法所得5000以下辩护,或者减轻处罚。

刑事案件
2019-10-26 23:3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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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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