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民间借款担保人的法律相关责任与相关条款,我父亲与鞠某于2012年6月为本村刘某与白某贷款分别于8万与10万,借款人为梁某,借条上标明及借款即日起与2012年9月11日还贷款与利息,本人父亲从中无任何利益获取,但现在借款人逃跑不知去向,几个月前梁某与鞠某因为利益冲突而起分歧,鞠某扬言只要拿回梁某那部分财产会还这18万,鞠某和梁某利益纷争不知,只是这么听说现在也无法确定,今日收到法院传票,让我父亲于8月30去法庭,刘某与5月5日在法院申诉,今日传票到我们手中,梁某做为第一被告,鞠某与我父亲为第二被告要求我们还借款与利息,本人想咨询律师 第一:法律如何界定借款人与担保人对于放款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借款人外逃我们担保人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第三:对于放款人没有在借款偿还到期的六个月内起诉担保人,担保人不承担相关责任,不知我这案子符合不 第四:如果我们报警梁某逃跑那我们还要负相关责任吗 第五:如果我们拒不偿还将会怎样 谢谢律师帮我解答 , 很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