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

找法网 2018-08-15 刑事辩护 58人阅读
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
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那么,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宣告失踪人的财产处置是怎样的? 宣告失踪申请人顺序民法总则是如何规定的?找法网百科黄钻题为您介绍。
人生在世难免会遇到一些麻烦,有时候能过得去,有时候去过不去。严重的情况就是死亡,如果在外死亡,而自己的亲人又不知道自己的情况,当太久联系不上的时候可以被定义为失踪,那么他的财产怎样处理呢?下面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找到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宣告失踪人的财产处置是怎样的一、公民被宣告失踪的,则对其财产有代管的问题;公民被宣告死亡的,则对其财产依法进行继承。二、我国《民法通则》第21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或者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即失踪人的财产由他人代为保管,并只能为失踪人的利益而妥善处理(如清偿债务等),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三、如果被宣告死亡,在法律上等同于自然死亡,依法对其财产,则作为遗产开始继承。依据《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如果遗嘱有效,则按遗嘱继承。否...
当一个人失踪时间达到2年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那对于宣告失踪有哪些成立条件?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一)成立要件1、条件:下落不明满2年,从下落不明的次日开始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则从战争结束开始计算。2、经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书面提出书面申请。利害关系人及申请顺序:近亲属、监护责任人、债权债务人,没有先后顺序,不告不理。(二)公告期宣告失踪的公告期为3个月。(三)宣告失踪的程序问题1、管辖:宣告失踪的案件,由被宣告失踪人住所地的基层法院管辖。住所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由最后居住地基层法院管辖。2、法院审理:公告3个月。公告从发出公告次日起计算。失踪成立,应当同时指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3、撤销:被宣告失踪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的下落,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失踪宣告。(四)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1、财产代管...
随着现在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不断进步,在我们生活中的问题形形色色,前段时间网上报道一个案例说的就是关于失踪的问题,我国现代社会由于发展比较迅速,很多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失踪问题现在仍然严重,下面找法网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宣告失踪的程序:(一)宣告公民失踪案件的概念公民离开其最后居住地不知去向、下落不明,经过法律规定的期限仍无音讯,人民法院经利害关系人申请,判决宣告该公民失踪,并为其指定财产代管人的案件,称为宣告失踪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公民失踪案件的程序,称为宣告失踪程序。(二)宣告公民失踪的条件根据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宣告公民失踪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存在宣告公民失踪的法律事实。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2.有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利害关系人,是指与下落不明的公民有人身关系或者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包括下落不明人的...
在日常生活中,常常会出现在某些自然灾害等发生时经过长时间寻找人找不到失踪人员的情况。这时就需要法律规定法定意义上失踪来解决失踪人员的各项事务。那么,宣告失踪顺序民法总则是如何规定的?为此,找法网小编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民法总则》第48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为宣告死亡是法律拟制死亡,被宣告死亡人生死未知,其死亡时间纯属法律的拟制,所以法律对宣告死亡的死亡时间做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是其宣告死亡的判决做出之日,意外事故的情况下,是意外事故发生之日。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是《民法总则》中两种特别的非诉宣告制度,在《民事诉讼法》中规定适用特别程序,其目的是为了结束因为自然人下落不明而造成的人身、财产、税收征管等社会关系的不确定状态。对于宣告失踪制度历年考...
在法律上有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说法,很明显,这两者是不同的。失踪是找不到失踪者,而死亡却是该人已经没有生命活动了。除此之外两者还有其他区别。那么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区别是什么?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欢迎阅读。一、宣告失踪:(一)有下落不明的事实。如发生洪水、地震、战争等情况。如果知道某人在某地,即使很久没有回来,也不能认为失踪。(二)下落不明必须满两年。其中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三)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被宣告人失踪的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和法人。(四)必须经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失踪,任何单位与个人没有这个权利。二、宣告死亡:(1)须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申请人包括:(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四)其他有民事权利...
当妻子长时间与自己的丈夫失去联系,即失踪之后,妻子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丈夫宣告失踪,妻子与丈夫之间存在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宣告失踪是为了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以消除其中的不利影响。那么,宣告失踪法律后果是怎样的呢?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相关内容。一、宣告失踪法律后果是怎样的?第二十一条【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二、相关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88年4月2日法(办)发〔1988〕6号)29、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公民下落不明,符合申请宣告死亡的条件,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申请宣告死亡。但利害关系人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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