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找法网 2018-08-13 社会保障 64人阅读
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失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的一种,用于劳动失业后基本生活的保障,劳动者符合申领条件的,可以向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且带上身份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的材料,那么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和领取标准是什么?其计算方式又是怎样的?下面找法网百科专题为你整理问题相关文章。
对于失业的劳动者来讲,其要是符合条件的话,则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暂时对自己的生活进行一定的救济。那么,这个失业保险金是如何进行领取的?相信很多人都不清楚,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做介绍。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成为市民日益关注的一个话题。针对这个问题,市劳动就业办失业保险科做了如下的解答。凡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并且不是因为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目前,芝罘区范围内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月277.5元。领取期限按失业职工失业前的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缴费年限来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满1年,可领取2个月失业金,领取失业保险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2、《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72号)第二十二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
对于劳动者来讲如果在职的时候按照规定购买了失业保险的话,日后失业了符合规定的条件,则就可以在一定时间内每月申请领取失业金,这样对自己的生活也是一种救济。那2022年失业金领取标准是怎样的呢?可能很多人都想了解,下面就让找法网小编来为你解答疑惑吧。一、2022年失业金领取标准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根据新规定和中央、国务院关于提高低收入人员工资水平的要求,我市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发放标准为291元;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发放标准为312元;3.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发放标准为354元;4.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发放标准为374元;5.从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年后,发放标准一律按291元发放。二、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程序失业人员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40天内,持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户口簿、身份证...
失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的一种,用于劳动失业后基本生活的保障,劳动者符合申领条件的,可以向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且带上身份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的材料,那么,申请失业保险金要办哪些手续?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申请失业保险金要办哪些手续(一)用人单位1、单位为职工办理了失业保险停保手续的当月到核发部门为失业人员(包括跨统筹地区变换工作单位的职工)办理相关手续:为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办理《通知书》;为不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办理《告知书》;为农民合同制工代办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有关手续。领取《通知书》和《告知书》后,单位经办人需办理签收手续。办理时需携带以下资料:(1)《社会保险登记证》;(2)《社会保险增减人员申报表(在职)》;(3)《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或《广州市流动人员劳动手册》;(4)参加失业保险的事业单位的非工勤人员提供职工最后一次《标准工资升级审批表》;(5)参加...
领取失业金主要是为了保障个人在失业期间基本生活及保障。那么,2022年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是怎样的?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2022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东莞失业金领取材料1、参保人填写《失业保险金申请表》;2、《就业失业手册》原件和复印件;3、《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4、身份证复印件一张;5、一寸彩照一张;6、银行存折(有社保IC卡的不需提供)。东莞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职工以本人工资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上限为本市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下限为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每社保年度(每年的7月1日至下一年的6月30日)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由市社会保障局发文公布。从2014年7月起,新增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统一参...
失业保险金,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那么失业保险金如何确定?找法网小编为你整理下文知识。《社会保险法》只规定了失业保险金的最低限,即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其最高限,应执行《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根据《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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