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有什么

找法网 2018-05-16 房产纠纷 89人阅读
不动产权利有什么
不动产权利有什么是指不动产权人对其不到不动产有什么行为是法律允许的。不动产登记的权利有什么?不动产登记主要登记哪些权利?不动产权利人有义务为相邻权利人提供必要的便利吗?不动产统一登记对权利人有何影响?不动产有留置权吗?不动产物权的设定是什么样的?找法网百科专题为你整理。
在我国物权和产权是非常受到重视的,不管是个人的知识产权还是个人产权不动产物权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不动产物权是指以不动产为标的物的物权,包括了土地、房屋等不能移动的财产物权。可是有的人在不动产物权方面还有一点不了解,不知道怎么保护自己的不动产物权。那么不动产物权的设定是什么样的,下面找法网的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来为您解答。按照《物权法》第9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法律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是说,设立、变更或消灭不动产物权,原则上都要登记,不登记不承认其物权,也不承认物权的任何变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主要指4种情况:一是第9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为什么可以不登记?因为登记是起一个公示作用,法律已经明确规定这些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已起到了公示作用,所以不必再履行登记手续。这里所...
留置权是担保法中非常重要的一项权利,留置权是对抵押物进行留置的一种权利,能不能使用留置权关系到担保物权能不能实现,对债权人利益有重要的影响,那么不动产有留置权吗?有哪些情况?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一、不动产有留置权吗依据保护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担保物的留置权只能对动产实施,而不动产是不具有留置权的,不动产产权采取的是登记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二条本法所称留置,是指依照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第八十四条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适用前款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二、留置权可适用于哪些情况1、留置权可适用于加...
根据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需要登记的不动产权利涵盖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共10个类别。不动产登记的实质是对权利人的合法保护,这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也是执政为民的具体举措。具体而言,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首要作用在于保护个人产权。房产、土地、或林地等不动产都能得到保护。买房办手续更加便捷。普通百姓买房将不必再多部门来回跑,所有手续都可在不动产登记中心一站完成;假如证件遗失要补办,就不必像以前一样自己去登报声明,而是登记机构免费提供刊发,并在15个工作日后补发。由于环节减少,费用也跟着降低。按现有收费标准,以后有房的只收房产证费用,免土地登记费;无房的交土地登记费。而且查询档案免费;相关国有土地、房屋登记费和工本费执行原有的减免政策...
在现实事务中,进行土地开发的事情是经常发生的,土地开发是国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在进行土地开发中,经常会碰到很多不便利的地方,那么在开发过程是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有义务为开发者提供便利吗?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一、不动产权利人有义务为相邻权利人提供必要的便利吗物权法第86条第1款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第87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第88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煤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这三条都是从义务的角度写的,即不动产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为相邻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而使用自己的不动产负容忍义务,即提供必要的便利。但从使用一方来讲,...
不动产登记制度实施之后,或许还有很多人不知道哪些权利需要进行不动产登记、哪些不需要?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1、不动产登记,登记哪些权利?(1)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宪法》和《物权法》规定的公民财产权利。必须按照法律程序进行集体土地财产四至界线和所有权人的权属登记,不登记则土地财产权利不成立,也不受法律保护。劳动群众集体对属于其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是土地集体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2)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房屋所有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3)森林、林木所有权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主要有以下形式:国家所有权:我国《宪法》第九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
现在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不过需要做不动产登记的权利有明确规定,所以不动产登记的权利有哪些?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带您了解一下。不动产登记的权利包括以下:(1)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宪法》和《物权法》规定的公民财产权利。必须按照法律程序进行集体土地财产四至界线和所有权人的权属登记,不登记则土地财产权利不成立,也不受法律保护。劳动群众集体对属于其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是土地集体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2)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房屋所有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3)森林、林木所有权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主要有以下形式:国家所有权:我国《宪法》第九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国家所有,即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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