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汇罪

找法网 2018-07-31 刑事辩护 148人阅读
逃汇罪
逃汇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情节严重的行为。逃汇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逃汇罪的主体是什么?找法网百科专题为您整理相关内容进行解答。
外汇对一个国的金融安全是非常重要的,我国对外汇的监管是比较严格的,这有利于保护我国外汇的安全和经济的正常发展,如果逃汇的,有可能构成犯罪,那么逃汇罪数额巨大认定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相关内容,欢迎阅读。一、逃汇罪数额巨大怎么进行认定我国相关法律对逃汇罪数额巨大的标准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对于逃汇罪的追诉标准是有规定的,单笔或者累计达五百万的要立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三十八、逃汇案(刑法第190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单笔或者累计数额在五百万美元以上的,应予追诉。二、认定逃汇罪应当注意的问题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本罪是数额犯,如果逃汇行为尚不属数额较大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可由国家外汇管理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注意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单笔或者累计数额在五百万美元以上的,应予追诉。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一个逃汇罪的案例,希望可以让您借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0)高刑终字第185号原公诉机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于某,男,34岁(1966年3月2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吉林省双阳县,大专文化,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进出口核销处主任科员,因涉嫌非法经营于1998年8月21日被羁押,同年9月25日被逮捕;2000年3月29日被取保候审。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常某,男,46岁(1954年4月10日出生),汉族,出生地河南省永城县,大学文化,中仪新技术贸易公司总经理,曾任中仪英康经营中心董事长、中仪英康进出口公司总经理,因涉嫌非法经营于1998年9月3日被羁押,同年10月8日被逮捕;2000年3月29日...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的进步,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对于现在的人们来说由于各国之间的联系更为的紧密,越来越多的人会进行相应的外汇,将资金转移到境外,那么对此违反国家的相关的规定,私自进行,就会受到相应的制裁。那么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关于逃汇罪的主体,欢迎阅读。逃汇罪的主体是谁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才能构成本罪。本条规定逃汇罪的主体为国有单位,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将《刑法》第一百九十条作了相应修改,其中对主体范围作了扩充。要件单位犯本款罪,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分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特征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及国家外汇监管部门的正常的工作秩序。表现与结构一、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为:1、有违反国家关于外汇管...
第一百九十条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逃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逃汇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欢迎阅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1998.12.29)一、将刑法第一百九十条修改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数额较大的,对单位判处逃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单位判处逃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二、海...
逃汇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情节严重的行为。那么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关于逃汇罪是如何认定的相关内容。对于本罪,应注意其与走私罪的界限:1、所侵犯的客体不同。本罪的客体是国家的外汇管理制度,其与进出口贸易及其关税无关;而走私罪的客体则是对外贸易管制,后者这种管制的目的是通过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督、管理与控制,防止偷逃关税及其阻止或限制不该进出口的物资进出口。它与进口贸易及其关税紧密联系在一起。2、所侵犯的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仅限于外汇;走私罪的对象却比本罪广泛得多,它包括外汇在内的一切禁止或限制进出境的货物与物品或者应当缴纳关税的货物及物品。3、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不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逃汇的行为。逃汇的外在形式是将境外取得的外汇应当调回境内而不谓回,或把境内的外汇私自转移到国外等;而走私罪的客观行为却是行为人逃避海关...
对于取保候审,其实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提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将由公安机关作出决定,并给下发取保候审决定书。那么,取保候审决定书样本是怎样的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带您了解一下。取保候审决定书样本┌──────────────┐┌─────────────────┐│××××公安局││××××公安局││取保候审决定书(存根)│.│取保候审决定书││×公预字第号│.│×公预字第号││男││我局正在侦查的犯罪嫌疑人___││犯罪嫌疑人______女__│.│_因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址____________│字│刑事诉讼法》第__条第__款之规定││单位及职业_________│.│,决定对其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应当││取保原因__________│.│接受保证人____的监督或者交纳保││取保时间__________│.│证金____元。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批准人...
逃汇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外汇管理制度。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1)外国货币,包括纸币、铸币;(2)外币支付凭证,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3)外币有价证券,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等;(4)特别提款权、欧洲货币单位;(5)其他外汇资产。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关于逃汇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欢迎阅读。我国外汇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管理大部分。(1)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所谓经常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经常发生的交易项目,包括贸易收支、劳务收支、单方面转移等。境内机构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必须调回境内,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外汇扭自存放在境外。境内机构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应当按照国务院关于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的规定卖给外汇指定银行,或者经批准在外汇指定银行开立外汇帐户。境内机构的经常项目用汇,应当按照国务院关于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的规定,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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