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

找法网 2018-07-19 刑事辩护 65人阅读
逮捕
逮捕属于《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强度最大的刑事强制措施,因此在采取逮捕措施的时候,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同时在法定期限内采取逮捕。那么逮捕的条件有哪些?逮捕的期限有什么规定?逮捕和其他刑事措施的区别在哪里?找法网百科专题为你整理逮捕相关文章。
在实践中,我们很多人可能都会接触到有关羁押与逮捕的区别是什么的问题,但是因为我们对此不是很了解,所以很多的东西都不是很清楚。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如下: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如下:(1)法律性质和依据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而采用的强制措施,不是一种处罚.治安拘留是依据《治安处罚条例》采用的一种处罚办法.司法拘留是强制措施,同时也兼有处罚性质,它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2)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的对象是触犯刑事法律,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治安拘留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司法拘留的对象是实施了妨害民事或行政诉讼秩序行为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或案外人.(3)目的和结果不同.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新的损失,刑事拘留的结果,一般转为逮捕,刑事拘留的羁押期可以折抵刑期.治安拘留的...
在各式各类的刑事案件中,逮捕嫌疑犯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那么逮捕证批下来了意味着什么?是不是被逮捕了就一定会被判刑呢?在法律上有没有相关规定?现在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逮捕仅仅说明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部门认为犯罪嫌疑人有罪。但逮捕的条件同起诉的条件是不一致的,被逮捕后并不一定会被起诉。而且,即使起诉到法院,最终能否被判决有罪,依然存在很多变数。公安局的逮捕证批下来意味着已经涉嫌犯罪,还要判刑,并得到了检察院的批准。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
逮捕属于《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强度最大的刑事强制措施,因此在采取逮捕措施的时候,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同时在法定期限内采取逮捕。那么,逮捕的条件和期限有什么规定?今天,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逮捕的条件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这一规定明确了逮捕的三个条件,即:(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逮捕条件中最基本的条件,也是实践中较难掌握的条件。“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包括了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对实体事实的要求,即要有“犯罪事实”,一个是对证据的要求,即要“有证据证明”,即该“犯罪事实”是有“证据”证明客观存在的。从这两个方面入手,才能正确理解“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
生活中我们经常听说逮捕和刑拘两个词,其实逮捕和刑事拘留都是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但是要论严重程度的话,当然是逮捕比刑事拘留严重了,不少人会将逮捕与刑事拘留弄混淆,那么你知道他们之间的区别有哪些吗?接下来由找法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2018最新刑事拘留和逮捕的区别是什么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刑事拘留与逮捕的主要区别如下:(1)法律性质和依据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而采用的强制措施,不是一种处罚。治安拘留是依据《治安处罚条例》采用的一种处罚办法。...
逮捕可以说是刑事诉讼当中强度最大的一个强制措施,但此时毕竟也没有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判刑,因此还无法确定其是否有罪,而逮捕也就不能够长期进行。换言之逮捕有一定的期限,那么逮捕期限具体是多久呢?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一、逮捕期限具体是多久逮捕期限包括逮捕审查期限和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前者参见拘留期限,后者参见侦查羁押期限。侦查羁押期限是指逮捕后的侦查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以下简称四类案件),在上述的3个月侦查羁押期限内不能办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上述的5个月内仍不能侦查终结的,...
不管是刑事拘留、监视居住还是逮捕,《刑事诉讼法》中都具体规定的有相应的时限,一般来讲有关机构是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限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那么,你知道其中逮捕的时限规定的是多久吗?找法网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逮捕时限规定是多久1、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2、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3、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4、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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