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

找法网 2018-07-11 妇幼权益 117人阅读
未成年人保护法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国家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当然是很大的。不仅因为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更是因为未成年人处在一个弱势地位。基于此,我国设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那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内容是什么?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怎么理解?其原则包含哪些?找法网百科专题为你整理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文章。
未成年在所有国家始终都是必须重点保护的群体,针对未成年的普遍特点而研究了法律法规进行保护,但是尽管如此还是有很多未成年的权益遭到了侵害甚至侵害者也是在未成年的范围之内,所以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尤为重要,那么,未成年保护的法律法规有什么?找法网小编在下文为你整理解答。一、未成年保护的法律法规有什么?我国宪法、刑法、民则通法、婚姻法、义务教育法、等许多法律法规,都对保护未成年人作出了明确规定另外,我国还特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两部专门法律,从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四个方面具体规定了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的法律责任。对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完善措施:1.建立独立的未成年人刑法。我国目前没有设立独立的未成年人刑法,考虑到未成年人的特殊性,虽然法律中有关于未成年犯罪的条款,但以成年人犯罪为基础的法律终究不适用于未成年人,应制定专门的未成年法律。法律中应对未成...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的基本原则,是指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中起着指导作用的准则。这个准则对正确执行《朱成年人保护法》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体现本法的精神实质,并为家庭、学校、社会等各类保护主体的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提出了总的要求。下面找法网小编为你整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原则的相关知识。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条的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它是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目的。合法权益,简单地说,就是公民实际享有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权利和利益。规定公民合法权益的法律很多,如宪法、民法、诉讼法、婚姻法,等等。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要求国家、社会和家庭共同行动,防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的发生,并救济、恢复已经被侵害的权益。二、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的原则。人格是人能作为利、义务主体的资格,是人身权的基本内容。侵犯未成...
未成年人保护有哪些权利和原则?找法网小编在下文为你整理解答。一、未成年人保护总原则(一)特殊、优先保护原则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条第1款规定,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优先保护,即“未成年人优先”原则。其基本含义是指,对未成年人的权利,对未成年人的生存、发展和保护,国家和社会都要予以高度重视。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应把未成年人放在最优先考虑的地位。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总则中突出规定了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它是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的一项总原则,是贯穿全法的一根红线,如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社会保护一章中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应当对未成年...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下面为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的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司法保护作出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在司法活动中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第五十一条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审理,并适应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和健康成长的需要,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司法活动中对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第五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继承案件,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和受遗赠权...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国家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当然是很大的。不仅因为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更是因为未成年人处在一个弱势地位。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编辑后带来最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全文,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12年修正本)(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1991年9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0号公布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次修订通过2006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公布根据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
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怎样的呢?找法网小编为你整理解读。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法律规定,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法律还规定,全社会应当树立尊重、保护、教育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法律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在司法活动中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父母监护人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由于家庭贫困,未成年人父母让孩子打工挣钱,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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