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

找法网 2018-07-11 债务债权 76人阅读
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
表见代理是为了维护市场的交易秩序而设立的制度,虽然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但是第三人是善意的,合同应当有效。那么,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呢?法律对其责任又是如何规定的?其后果的承担形式是怎样的?找法网百科专题为你整理表见代理法律后果相关文章。
表见代理是为了维护市场的交易秩序而设立的制度,虽然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但是第三人是善意的,合同应当有效。那么,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呢?今天,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1.对合同而言:有效表见代理成立,订立的合同有效,表见代理中的相对人不享有《合同法》第48条规定的撤销权。《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表见代理的情况虽然也是无权代理,但是这种情况属于广义的无权代理,表见代理虽属无权代理,但是,只要存在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实,表见代理成立,行为人的代理行为就应当按有效的代理来看待;在此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就应当是有效合同。所以,相对人不享有《合同法》第48条规定的撤销权。2.对被代理人而言:要对善意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被代理人)对善意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表见代理被认定成立后,其在法律上产生的后果同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一样,即由被代理人对代理人实施的代理...
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在无代表权的情况下,以代理人名义作出代理行为,造成第三人相信代理人有代理权而形成的一种特殊代理有关系。表见代理产生的损失一般由代理人承担,那么表见代理的责任承担方式有哪些?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一、什么是表见代理表见代理制度是基于被代理人的过失或被代理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享有代理权而与之为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行为的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特殊的无权代理。我国表见代理制度建立时间不长,还有不完善之处,有些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其中,相对人对义务人的选择权问题、无权代理人的法律责任问题以及代理人的抗辩权问题便是亟待解决的问题,由于法律原因,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更加注意表见代理问题,对自己,他人及社会的利益负责。二、表见代理的责任承担方式有哪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
表见代理虽然可以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维护交易秩序,但是同时也给被代理人的利益带来了损失,因此表见代理需要受到严格适用。那么,表见代理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呢?今天,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见代理实质上是无权代理,是广义无权代理的一种。若无权代理行为均由被代理人追认决定其效力的话,会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害,因此,在表见的情形之下,规定由被代理人承担表见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更有利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安全,并以此加强代理制度的可信度。1、表见代理属于广义的无权代理,因此只能在代理人无权代理而从事代理行为的情况下发生。2、相对人有合理的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3、相对人主观上是善意的、无过错的。4、无权代理行为的发生与本人有关。表见代理一般需要表见事由,表见事由包括:工作证、空白合同书、介绍信及商业惯例。对于表见代理制度适用的主要精神是严格认定其构成要件...
在司法实践中代理是非常普遍的一类民事活动,由代理产生的民事纠纷也很多。代理中有一种比较特殊的代理关系叫表见代理,是由被代理人、代理人与第三方无过错人形成的,那么表见代理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一、什么是表见代理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虽不具有代理权,但是具有代理关系的某些表面要件,并且这些表面要件足以使无过错的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由于表见代理中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在客观上存在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情况,且第三人有正当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因此可以向被代理人主张代理的效力。如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以其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而不作否认表示的,第三人便有理由相信代理人有代理权。二、表见代理的法律责任有哪些表见代理主要涉及三方当事人即被代理人、代理人及相对人,两种关系即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内部关系,被代理人与相对人,相对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外部关系。1、本人与第三人的关系表见代理多...
我们知道,表见代理,是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而设立的制度,表见代理行为是有效的。那么,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由谁承担,如何理解表见代理呢?今天,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表见代理的后果由本人(即被表见代理的人)承担。表见代理是指虽无代理权,但表面上有足以使人信为有代理权而须由本人负授权之责的代理。《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如何理解表见代理?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由此可见,表见代理可分为三类:1、有授权表象的表见代理;2、有未越权表象的表见代理;3、有代理权尚未终止的表象的表见代理。法律确立表见代理规则的主要意义就在于维护代理制度...
在我们生活中,代理人只有在有代理权的情况下、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在代理权的有效期限内,以本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本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有很多民事、经济纠纷中都涉及到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是否有法律效力、本人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问题。那么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及法律后果是什么?下面就让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讲解。1、表见代理的概念法律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恒不变的。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以及新问题、新情况的出现,规范、保障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法律也在不断的制定、修改和完善。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确立了表见代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由此可见,所谓表见代理,就是指代理人虽无代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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