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并购

找法网 2018-07-05 公司收购 229人阅读
外资并购
我国市场经济的开放程度越来越大,而很多领域是允许外资直接进行投资的,而外资直接投资的方式通常是进行并购或者设立公司。那么外资并购都有哪些程序?其审批部门有哪些?法律规定又是怎样的?找法网百科专题为你整理外资并购相关文章。
我国市场经济的开放程度越来越大,而很多领域是允许外资直接进行投资的,而外资直接投资的方式通常是进行并购或者设立公司,那么外资并购中哪些事项须由外资主管部门审批?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一、外资并购中什么事项须由外资主管部门审批1.外国投资者应具备如下条件:(1)具有被改组企业所需的经营资质和技术水平;(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管理能力;(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经济实力。2.收购方和被收购方向外资主管部门报送下列文件:(1)改组申请和转让协议的批准文件;(2)被并购境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致同意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决议;(3)被并购境内公司依法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书;(4)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5)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公司股东股权的协议;(6)被并购境内公司最近财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7)投资者的身份证明文件或开业证明、资信证明文件;(8)被并购境内...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行,各国之间的联系逐渐加强,公司之间的联系也慢慢地加深,许多公司都开始走出国门,开始向国外发展。然而,在发展过程中却会遇到这样一个问题,公司在并购了其他公司后发展反而不如从前,造成亏损。那么跨国并购的阻碍有哪些,今天就由找法网的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一下这个问题。1、有关外资并购的法律体系不健全我国还没有专门适用于外资并购的法律,仅有的几个用于调节外资并购活动的规章制度,如2002年10月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02年11月,证监会、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暂行规定》,特别是2003年3月7日颁布、4月12日起施行的《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成为我国第一部外资并购的综合性行政法规。综观这些法规,其规定原则性太强,缺乏可操作性。另外,缺乏一系列的外资并购配套法规,如《反垄断法》、《社会保障法》等等,在一定程度...
外资企业并购有好处也有坏处,首先可以增加就业率,但是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我国某些产业的垄断,那么外资并购会对我国经济产生哪些影响?接下来由找法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外资并购对我国经济的有利影响1、外资并购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及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首先,外资并购有助于改变市场结构。我国部分行业盲目投资、重复建设严重,生产能力过剩,是当前经济运行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尤其是在家电、汽车、啤酒、医药等许多行业的资本配置上,资本重叠和资本分散同时存在,在缺少退出机制的情况下,价格战让每一个行业内企业承受了巨大的压力,导致行业低层次过度竞争,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外资并购通过整合产业链,整合市场参与者,将不断使中国的市场结构趋于合理最终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其次,目前国有经济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是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调整,而对国有企业进行产权重组又是国有经济调整的前提条件。我国民...
对于国有企业的理解,相信大家都会觉得国有企业就是归国家所有的,能够在国企工作是相对比较稳定的,可是,现在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外资并购国有企业的情况,那么,这样会不会出现什么问题呢?下面,找法网小编将会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一)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在外资参与国有企业并购的情况下,必然涉及到国有资产的转让价格问题,资产评估是决定转让价格的基本依据,因此,国有资产评估工作的好坏,将直接关系到国家利益的维护,和民族经济的发展。由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及其监管立法的滞后,在外资并购国有企业过程中,存在资产评估不实和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其症结在于:国有企业产权混乱,并购中产权主体缺位或错位。我国法律规定,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对国有企业财产的所有权,国务院是通过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实现其所有权的,决定让外资并购国有企业是所有者处分权的重要内容。企业经营者、地方政府的其他部门(包括企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的行政首...
随着社会的发展,市场的大门向国际打开,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外资并购境内企业的程序有哪些呢?今天,找法网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外资并购境内企业的程序的资料,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一、并购双方谈判及确定并购意向、聘请中介进行尽职调查1、外国投资者通过与境内公司股东初步谈判,了解公司基本情况,若有并购意向,起草框架协议或意向协议,拟定双方合作步骤、基本合作框架等内容。2、签订保密协议,外方聘请境内律师代表外方对境内公司的历史沿革、重大资产、股东情况、债权债务、或有负债、诉讼仲裁等法律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根据需要也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境内公司进行审计。3、尽职调查结束后,针对事实情况律师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提示相关法律风险;审计机构出具财务尽职调查报告,提示相关财务风险。4、综合评估风险,决定进行并购的,聘请评估机构对拟转让的股权价值或拟出售资产进行评估,并以评估...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的发展,在对外贸易中对外开放政策的贯彻,很多的外资企业入驻国内,甚至可能出现外资企业并购境内企业的情形。为了规范外资并购境内企业的程序以及方式,法律对于这种行为作了相关的规定,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有关内容。为保证《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与《反垄断法》和《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相一致,对《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作如下修改:一、删除第五章“反垄断审查”,在“附则”中新增一条作为第五十一条,表述为:“依据《反垄断法》的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达到《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规定的申报标准的,应当事先向商务部申报,未申报不得实施交易。”此后条文、章节顺序依次调整。二、对以下条款作文字修改:(一)将第十六条第四款中“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如果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企业注册资本25%的,投资者以现金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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