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委员会

找法网 2018-06-29 仲裁 138人阅读
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是常设性仲裁机构,一般在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如果双方当事人有民事纠纷的话,可以协商解决,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还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一种纠纷解决方式。找法网百科专题。
因为在生活中中存在劳动争议的问题,那么今天劳动争议仲裁委就应运而生,或许很多人听说过这个组织,但是却不明白它的具体的性质是什么?如果你就是这类人中的一个,那么今天,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你答疑解惑,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劳动争议仲裁委是怎么成立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依法成立的,通过仲裁方式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它独立行使劳动争议仲裁权。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设在政府内,具有行政机关的属性,依据我国的法制原则,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仲裁活动,其生效的仲裁决定书和调解书具有法律强制力。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同级工会、用人单位方面三方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为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办理仲裁委员会的日常事务。仲裁委员会也可以聘任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人员、工...
在对劳动纠纷进行处理的时候,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是仲裁前置,也就是说实际处理劳动纠纷需要先经过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处理之后,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的,那再可以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但此时劳动仲裁委员会也有自己的案件受理范围。那究竟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是怎样的呢?找法网小编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是怎样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案件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下列劳动争议: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劳动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我国司法部门在办案的过程当中,有些时候是需要向我国公民收取适当的费用的,包括在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的时候,公民首先也需要向法院提交诉讼费。所以有一部分劳动者在发生劳动争议以后,肯定首先是需要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在提交仲裁书的时候,有些人员并不是特别的清楚在我国员工申请劳动仲裁要钱吗?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一、在我国员工申请劳动仲裁要钱吗?不要钱。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上班的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在区县劳动局)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调节法》第五十三条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第二十七条劳动...
仲裁是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第三者,由该第三者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在实际生活中涉及到财产纠纷的或者审理案件时需要财产保全,一般是通过第三方来解决。那么仲裁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由哪些法院执行,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来为大家解答。当事人申请海事请求保全或其他财产保全的,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被申请人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的海事法院或其他法院;当事人在仲裁程序开始前申请海事请求保全或其他财产保全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规定或其他有关规定,直接向被保全的财产所在地海事法院或其他法院提出。根据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财产保全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财产保全申请。仲裁过程中,当事人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只能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并且财产保全申请只能在提出仲裁申请时或者...
一般认为,凡是当事人有处分权的民事、经济争议,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均可以将该争议提交仲裁。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可以提交仲裁的纠纷范围。下面,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对该范围,具体包括:1、各类合同纠纷。包括买卖、赠与、借款、租赁、委托、行纪、加工承揽、技术、建筑、房地产、产品质量、运输、仓储保管、金融、证券、保险、期货、投资、著作权、专利、商标、涉外经济贸易、海事海商等各类合同纠纷。2、其他财产权益纠纷。非合同的财产权益纠纷主要指侵权纠纷,包括消费者权益侵权纠纷、海事侵权纠纷和其他涉及财产权益的侵权纠纷等。另外,我国法律也明示规定了不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所确定的制度提交仲裁的纠纷内容:①有关公民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具体指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②依法应当由行...
如果双方当事人有民事纠纷的话,是可以约定仲裁条款,由仲裁委员会予以裁决的。对于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是一裁的终决的,双方当事人需要履行仲裁裁决。那么,仲裁委管辖范围是怎样的呢?下面,找法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1、市、县仲裁委员会管辖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除上级市辖区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以外的劳动争议;市辖区仲裁委员会管辖本行政区域内区属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地区仲裁委员会管辖委员会管辖所在地直属企业、中央、部队驻皖企业、省属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省仲裁委员会管辖在全省具有重大影响和跨省、地、省辖市的劳动争议,以及它认为应当受理的其他劳动争议。2、仲裁委员会发现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受移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仲裁委员会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报请上一级仲裁委员会指定管辖,不得自行移送。3、仲裁委员会之间因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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