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证

找法网 2018-06-29 其它 41人阅读
税务登记证
税务登记证,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纳税人应将税务登记证件正本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场所公开悬挂,接受税务机关检查。找法网百科专题为你整理了相关内容。
开办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都需要向国家缴纳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在缴税之前公司还必须向当地的税务机关申请税务登记,获取税务登记证号。申请办理税务登记一般只要准备好所需的材料就可以办理,所以找法网小编给大家总结了如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可以减少往返税务局的不便。一、办理税务登记号所需资料(一)内资企业登记1、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有关机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及复印件;3、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及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成员名单;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护照及复印件;6、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7、房地产权属证明文件和房屋土地租赁合同及复印件;8、办理税务登记的书面申请打印件两份(要求包括营业执照上的各项内容);9、主管国税或地税机关需要的其它资料、证件;10、办理税务登记的登记表。(二)外商投资企业登记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颁发的“批准证书”复印件一份;2、中华...
对于个人创业的用户应该是做好了心理思想准备的,但是初涉这一行业难免会有很多的疑问,比如办理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之后需不需要到地税局登记这一类的问题让创业小白很伤脑筋,答案是肯定的,那么营业执照办理后多长时间办理税务登记证才有效呢,以及办理税务登记一般所需要的材料。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营业执照(含临时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税务登记证,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等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应将税务登记证件正本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场所公开悬挂,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按照规定,企业完成注册登记后,在拿到营业执照三十天内要办理好税务登记证。这个证对企业来说非常重要,在办理退税、减税手续,申请开立银行基本户的时候都用得上,财务人员应该妥善保管,不得遗失。那么税务登记证一旦丢失怎么办?下面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一、税务登记证一旦丢失怎么办?税务机关应当加强税务登记证件的管理,采取实地调查、上门验证等方法,或者结合税务部门和工商部门之间,以及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之间的信息交换比对进行税务登记证件的管理。税务登记证式样改变,需统一换发税务登记证的,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主管税...
税务登记又称纳税登记,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也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续。税务登记又称纳税登记,它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税收管理的首要环节和基础工作,是征纳双方法律关系成立的依据和证明,也是纳税人必须依法履行的义务。税务登记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它的意义在于:有利于税务机关了解纳税人的基本情况,掌握税源,加强征收与管理,防止漏管漏征,建立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正常的工作联系,强化税收政策和法规的宣传,增强纳税意识等。...
税务登记包括:1.开业登记;2.变更登记;3.停业、复业登记: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由于生产、经营等原因需暂时停止经营活动的,应在有关部门批准后,到税务机关办理停业税务登记。停业期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及时到核准其停业的税务机关办理复业税务登记手续。4.注销登记;5.换证、验证、丢失补证;6.初始申报:是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在办理税务登记时,一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初始申报及纳税核定表》、《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营业税征免界定及计税方法核定表》、《私人机动车车船使用税初始申报》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申报表。...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一、注销税务登记证业务概述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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