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仲裁

找法网 2018-06-29 仲裁 144人阅读
土地仲裁
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是跟特定的社会结构紧密相关的,围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等问题,国家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土地仲裁法的颁布,让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的干部及广大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有法可依,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手段。下面找法网百科专题为你整理了相关内容。
近年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呈高发态势,影响着农村的稳定与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日益成为息纷止争的一把利剑。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近日,农业部经管总站副站长戴军一行人来到重庆,调研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在重庆万州区,《法制日报》记者获悉,万州区农村土地纠纷仲裁庭深受人民的信赖,群众称其为区政府的“第二信访办”。5大类型纠纷重庆市万州区集大库区、大山区、大城市、大农村于一体。当前土地纠纷案件类型可以概括为五类:一是因承包土地调整发生的矛盾纠纷;二是村内兴办公益事业占用承包耕地发生的矛盾纠纷;三是移民土地调整发生的矛盾等纠纷;四是侵害承包经营权引发的纠纷;五是承包土地流转当事人发生的纠纷。万州区仲裁员向星权曾荣获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先进个人的称号。他因为热爱农村、对农民有感情,希望为农民服务,于是他在退休过后被返聘,继续留在万州区从事仲裁工作。向星权向我们分享经验,他认为...
农民朋友们如果在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活动时发生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怎样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呢?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首先要确定是否符合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的条件,比如申请人与纠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申请人、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其次,要结合案情写好仲裁申请书,载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如果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申请。准备好有关证据材料,到纠纷涉及的土地所在地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之后,便由仲裁委员会审查决定是否立案受理。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二十条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人与纠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二)有明确的被申请人;(三)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在农村承包土地进行种养殖,也有越来越多关于土地承包的纠纷。那如果发生纠纷进行仲裁后还是不服该怎么办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对土地承包仲裁裁决不服怎么办及其他相关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裁决书不服的,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的规定,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民事诉讼。相关知识:“三农”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妥善审理涉农纠纷,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与诉讼的顺畅对接,依法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最高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相关...
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在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土地争议可以仲裁吗?下面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在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可见,该条规定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属于平等主体的财产权益纠纷,而不是任何形式的行政争议。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仲裁法第三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是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而制定的法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于2009年6月27日颁布。下面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制定本法。第二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适用本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包括:(一)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二)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三)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四)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五)因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因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及其补偿发生的纠纷,不属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
农民之间因为土地承包经营引发纠纷后,经协商无效的,可以采取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在这方面,我国有专门法律。另外,为了规范这类纠纷的处理,最高法也出台了司法解释。那么最高法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的司法解释是什么?找法网小编带你透过这篇文章了解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正确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就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制定本解释。第一条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十八条规定,以超过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由驳回申请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第二条当事人在收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作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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