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债权

找法网 2018-06-28 债务债权 47人阅读
个人债权
债权不是债权债务人说转让就能转让的,它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有效力。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找法网百科专题为你整理了相关内容。
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下面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一、债权转让的生效条件有哪些1、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国家、集体的利益受损。2、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按照《合同法》第79条的规定,有四种合同权利不得转让。第一类是依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第二类是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依主权利的移转而移转,若将从权利和主权利分类而单独转让,则为性质上所不允许;第三类是依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第四类是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由于债权自身的特殊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3、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
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以及第三人之间达成协议,将之前债务人承担的债务转移给第三人承担,这种行为就是我们常说的债务转移。但是仍然有很多人对债务转移的条件并不清楚,找法网小编将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债务转移的条件到底有哪些。(1)相关概念:债的转移:债的主体发生变更;概括承受:即不分清红皂白,同时承受债权债物。债权让与:不改变债的内容债权人将债权移转于第三人(通知债务人即生效);债务承担:不改变债务内容,债权人、债务人、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协议,转让部分或全部债务。(可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前者应债权人同意方生效,后者通知即生效)(2)禁止让与的债权: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A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B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而存在的债权如专向特定人讲授外语的合同债权;C不作为债权如竞业禁止约定;D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但从权利可与主权利分离单独存在可转让;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合同...
在司法实践中,为了避免因债权转让起纷争,最好的办法就是,转让债权双方或第三人应当就转让债权事宜达成书面协议,那么,这个债权转让协议书应当怎么写呢?下面,找法网小编马上为您具体介绍。债权转让协议(范本)甲方:乙方:丙方:为妥善解决甲、乙、丙三方的债权债务问题,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就债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债权转让1.1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转让债权,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从乙方受让债权。1.2经各方同意,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是无偿的,丙方同意在债权转让完成后向甲方偿还债务,该等债务包括本金(人民币万元)和利息(利息率____%)。1.3丙方向甲方偿债的方式和期限如下:还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上述期限为丙方向甲方付款的期限。第二陈述、保证和承诺:1、甲方承诺并保证:...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会面临财务危机,多少都和债务扯上点关系。如果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是否可以转让给第三人呢?如果可以,债权债务转让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找法网小编的讲解,来对债权债务转让做个相关了解和学习。一、个人债务可以转让吗根据《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可知,债务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个人债务的转让也成免责的债务承担,是债权人或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转移债务的协议,债务由第三人代替行使其义务。债务转移主要有以下实质:(一)通过协议,达成债务全部转移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取代原合同中债务人的地位,完全承担原债务人的义务,原债务人完全从合同关系中消失,免除对债务承担的义务。(二)债务承担是指新的债务人也即是债务受让人和第三人承担原合同的债务义务,此债务是完全的原债务,而不是由第三人产生的新债务,面对人民法院对原债务的判决、裁定、调...
合同债权质押的法律效力应包括三方面的内容: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效力范围;对出质合同债权的拘束力;对各方当事人的效力。合同债权质押的法律效力有哪些内容?被担保主债权的范围有哪些?接下来就由找法网的小编来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一、被担保主债权的范围对于被担保主债权的效力范围,各国立法规定大体相当,即除债权本金外,还包括由此产生之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包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等从债权。质权人可就出质合同债权优先受偿前述主债权和各项费用。出质债权金额超过质押担保范围的部分,质权实现后,质权人应退还出质人;不足部分,质权人可向主债务人追偿。当然,根据意思自治的原则,允许当事人以约定的方式在上述质押担保的范围内进行选择。二、对出质合同债权的拘束力合同债权质押产生的质权系以质权人基于担保目的而对出质债权之交换价值排他性支配的权利。这主要体现在出质人和第三债务人受到不得实施侵害出质债权之行为的约束。1...
《物权法》第173条对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作了统一明确的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那么,担保债权的范围有哪些?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是指担保人所承担的担保责任范围。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1、主债权。主债权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因债的法律关系所发生的原本债权,例如金钱债权、交付货物的债权或者提供劳务的债权。主债权是相对于利息和其它附随债权而言,不包括利息以及其它因主债权而产生的附随债权。2、利息。利息是指实现担保物权时主债权所应产生的一切收益。一般来说,金钱债权都是有利息的,因此,其当然也在担保范围内。利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自己约定,但当事人不能违反法律规定约定过高的利息,否则,超过的部分无效。3、违约金。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一方当事...
北京推荐律师
3~15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咨询律师
当前律师在线1212
今日律师解答1212
法律知识
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