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手续

找法网 2018-04-16 离婚 32人阅读
协议离婚手续
夫妻俩感情发生变化,已经无法继续共同生活,难以挽回的,那么可以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达成一致,办理协议离婚的,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就子女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明确,接着按规定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等最终拿到离婚证书时,即意味着已经解除婚姻关系。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协议离婚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离婚是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法律关系的解除。不具备合法的夫妻关系的当事人自然不存在解除婚姻关系的问题。离婚必须由具有夫妻关系的当事人本人进行,任何第三人都不得代替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去登记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离婚时首先需要确认双方的夫妻身份,凡没有肯定其夫妻身份的有效证明如《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的,则不能办理离婚手续。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非法同居原则上不应当按照登记离婚的程序解除。基于上述考虑,《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中明确规定,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2)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主观上确实是自愿。在民事法律中,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之一。必须体现自愿原则。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
离婚可以分为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相比诉讼离婚来说比较简单,因为不需要法院的介入,只要双方对相关问题协议一致之后,签了离婚协议书就能去领离婚证。那2018年协议离婚手续怎么办理呢?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编辑本篇文章,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1)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①户口证明;②居民身份证;③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④离婚协议书;⑤结婚证。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
协议离婚去做财产公证是相当有必要的,公证后的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是有效的,如果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条款,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那么,协议离婚财产公证如何做呢?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离婚财产公证程序是怎样的呢?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已婚也可补办)。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第二步: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
大家都知道,结婚只需9块钱,那离婚呢?诉讼离婚就不说了,需要缴纳诉讼费,如果请律师还需要花费律师费,是一笔不小的数目,那协议离婚手续费是多少呢?会不会和结婚一样也只需要9块钱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协议离婚手续费是多少:协议离婚程序比较简单,而且办理手续的时候需要的费用也比较少。协议离婚手续一般是在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就可以办理,费用就需要工本费,现在大概是9元一对。协议离婚相关知识:协议离婚需要带什么:我国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时,应当准备以下证据和材料:1、户口簿(常住户口簿)。2、二代居民身份证。3、结婚证。4、离婚协议书。5、双方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各两张。另外,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婚姻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当对结婚证丢...
夫妻双方如果感情破裂需要离婚,双方能自愿达成协议,就可以到民政局协议离婚,那么到民政协议离婚有哪些注意事项呢?民政协议离婚注意事项:一、离婚协议内容要完善,尽量做到没有事后工作(比如财产没有处理清楚),一定要将内容细化,将问题考虑周全,不留后遗症。二、明确民政协议离婚得不到法院的强制执行,比如孩子的抚养费对方不支付时,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还必须向法院起诉。三、如果有离婚后的事后工作,要尽快办理,以免时效问题,和夜长变卦。(比如房子需要对方配合过户)以上就是民政协议离婚注意事项。...
问:协议离婚之后可以反悔向人民法院起诉吗?答:小张与刘先生同在一家公司上班,于2009年8月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名叫刘甜。小张老公刘先生在婚后搞婚外恋,造成双方感情破裂,于是小张和王先生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夫妻共有的一处房产和一辆家用轿车归小张所有,女儿亦随其生活,刘先生“净身出户”,并按月给付抚养费800元。小张与王先生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五个月之后,刘先生却提出反悔,认为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全部给小张是被逼的,是无效协议,于是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离婚协议,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小张与刘先签订离婚协议之后,刘先生可以反悔向人民法院起诉吗?律师说法:第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刘先生应对自己“受胁迫”的主张提供相应证据。第二,由法院对双方在签订协议时是否存在受欺诈、胁迫等情形进行调查,确定证据真实性。如果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情形,法院可以支持刘先生的诉讼主张;如果经审理后,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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