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

找法网 2018-06-25 刑事辩护 290人阅读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
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依照相应的法定程序在当事人以及其他与该诉讼行为有关的参与人共同见证的情况的,就当事人相关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的程序就叫做刑事诉讼。找法网小编整理了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相关内容为你解惑。
各法律专业的学生、从事法律工作的职员,都需要熟知各法律条款的规定,对于人民检察院的法院、公诉人以及律师等,需要了解刑事诉讼法的任何一条法律规范的规定,且不同的条款规定的内容是不同的,今天找法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刑诉法15条和161条的相关规定。一、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释义:第一,满足上述几个条件的,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第二,是指司法机关已经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做撤销案件处理,检查机关应当不起诉。驳回起诉申请。法院应当终止审理,或者判处无罪。根据情...
刑事诉讼法,就是指国家在制定或者是认可的调整刑事案件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等在当事人或者是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证实,惩罚罪犯的活动。那么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十五条内容是怎么样的?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一、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互关系,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义务,以及如何进行刑事诉讼的具体程序等。2012年3月,刑诉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尊重保障人权写入刑诉法,贪官外逃将人财两空。2012年9月25日,全国刑法学术年会在郑州举办,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将新增刑事和解程序。二、刑事诉讼法名词解释所谓诉讼,就是平时所讲的“...
我国社会在发展的同时,社会矛盾也在日益凸显。我国执法者和国家的管理人员在进行这类管理的时候,都要有法可依才可以。刑诉法就是管理社会的重要法律之一。那刑诉法第15条都有哪些解释呢,下面找法网小编就为你进行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是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79年7月1日通过,自1979年7月1日起施行。一、修订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79年7月1日通过,自1979年7月1日起施行。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四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二、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其实在刑事案件当中,不是所有的刑事案件,法院都会无限期的进行追诉,因为在这里涉及到刑诉法当中的一个规定,同时也涉及到司法资源的问题。面对有一些刑事案件如果符合国家规定的话,对案件会进行撤案,或者不起诉的,处理,这在国刑事诉讼法15条中有规定,下面找法网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刑诉法第十五条的法条是什么?一、刑诉法第十五条的法条是什么?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释义:第一,满足上述几个条件的,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第二,是指司法机关已经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做撤销案件处理,检查机关应当不起诉。驳...
为了较少犯罪现象的发生,国家相关立法机关制定了多项刑事法律规范,对公民实施违法行为后会受到的处罚进行了规定。刑事诉讼法师适用较多的一项刑事法律规范,该条法规的不同条款的规定是不一样的,其第十五条是规定不能起诉的情形,然而规定不得起诉的法律规范不止这一条,你是否知道刑诉法十五条其他法律相关条例有哪些呢?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一、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释义:第一,满足上述几个条件的,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第二,是指司法机关已经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做撤销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下面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③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④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⑥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该条的规定内容,上述情形可以分为三类:一是有违法行为但不是犯罪的(指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形);二是缺乏追诉条件的(包括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三种情形);三是法律规定免除刑罚的(包括经特赦令免除刑罚和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这三类情形都是有危害社会的行为存在,由于不认为是犯罪或者不具备追诉条件或者法定免除刑罚,而不实际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当判明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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