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立案

找法网 2018-06-20 行政诉讼 384人阅读
行政诉讼立案
对于案件的审理其实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简单,一个案件的处理会包含很多的步骤,首先一个案件的形成条件就是立案条件。那么行政诉讼的立案条件是什么?什么情况下的行政诉讼是不予立案的?行政诉讼的立案流程是怎样的?找法网百科专题为你整理行政诉讼立案的相关文章。
立案审查是法院在立案前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那么在行政诉讼中,法院如何对案件进行立案审查的呢?下面就跟找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一、关于原告资格的立案审查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只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就有资格以原告身份提起行政诉讼。至于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是否受到具体行政行为的侵犯,不属于立案审查的范围。只有在起诉人认为所诉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或者起诉人所诉行为与其自身的权利无任何关联时,人民法院的立案审查部门才能以不符合原告资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原告资格问题在行政诉讼中非常复杂,不通过案件的仔细审理,仅在审查立案阶段很难把相关问题都弄清楚。由于我国目前行政诉讼案件不是太多,老百姓的法治意识还比较淡薄,不愿告、怕告行政机关的情况仍然存在,因此,加强对相对人诉权的保护就显得十分突出。由此,人民法院更应当正确理解...
随着新行政诉讼法和立案登记制同步实施,这种现象越演越烈。滥用诉权行为不但浪费了行政资源,而且扰乱了正常的诉讼秩序,损害了司法权威,给我国法治建设带来负面影响。那么什么时候提起行政诉讼时不予立案呢?找法网小编在下文为你整理。为了更好地保护和规范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引导当事人合理表达诉求,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最高人民法院于2017年8月3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保护和规范当事人依法行使行政诉权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的通知。《若干意见》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对于恶意诉讼和无理缠诉等滥诉行为提出了有针对性的遏制措施,即针对某些情形人民法院不予立案。根据《若干意见》的内容,将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不予立案的情况进行总结归纳如下:1、按照《行政复议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
当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于行政机关不满的时候,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而在满足了一些条件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是应该立案的。那么行政诉讼的立案条件是什么呢?关于这个问题,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下面这篇文章,欢迎大家阅读参考。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那么行政诉讼的立案条件是什么呢?关于这个问题,请看下文。(一)行政诉讼的立案条件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其中自然人应提交身份证明;法人应提交当年度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部门、编委等其他登记部门出具的法人资格证明;其他组织应提交营业执照或其核准登记部门出具的资格证明。同时,原告应确认自己的受送达人和送达详细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并承担因送达不能而产生相应法律后果。2、有明确的被告。被告应是作出所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对于案件的审理其实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简单,一个案件的处理会包含很多的步骤,首先一个案件的形成条件就是立案条件。那么行政诉讼的立案条件是什么?下面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找到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什么是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人民法院通过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从而解决特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在我国,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并称为三大诉讼,是国家诉讼制度的基本形式之一。行政诉讼有如下特征:(1)行政诉讼所要审理的是行政案件。这是行政诉讼在受理、裁判的案件上与其他诉讼的区别。刑事诉讼解决的是被追诉者刑事责任的问题;民事诉讼解决的是民商事权益纠纷的问题,而行政诉讼解决是行政争议,即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争议。(2)行政...
行政诉讼的流程有哪些?找法网小编在下文为你整理。1、起诉(1)起诉的条件。①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②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即起诉需明确指出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即起诉必须有明确具体的请求以及提出这些请求的事实根据,包括案件事实和证据;④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⑤法律、法规规定应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案件,必须先经过复议程序;⑥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我国法律规定的起诉期限主要有以下几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经过行政复议再起诉的案件,具体法律、法规如没有规...
行政诉讼是要经过严格的计划才会进行的一项保护公民利益和权利以及维护社会秩序的一项工作,所以需要申请,需要安排,所以行政诉讼也是有受理期限的,下面就有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讲解一下行政诉讼的受理期限吧,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行政诉讼起诉的时间限制行政诉讼起诉的时间限制是指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间。即起诉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超过法定期限,当事人将因起诉时效届满而丧失诉权。通常,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行政相对人只有在法定期间内提起行政诉讼,才有可能获得司法救济。如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7年11月1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2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2月8日起施行。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2月6日法释〔2018〕1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2017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26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2月8日起施行)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解释。一、受案范围第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下列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一)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二)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三)行政指导行为;(四)驳回当事人对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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