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上市条件

找法网 2018-06-08 工商税务 344人阅读
上市公司上市条件
上市公司是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有哪些?上市公司有哪些并购模式?上市公司协议收购程序有哪些?对上市公司是如何收购的呢?找法网百科专题为您整理介绍。
并不是所有的公司都能够上市的,而是要符合法律规定的上市公司的上市条件。那么,一个上市公司需要什么条件呢?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国内公开发行及上市的基本条件:一、规模要求1、净利润:主板上市要求3年盈利,且累计超过3000万元。创业板(征求意见)上市要求2年盈利,且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或者最近1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2、营业收入:主板上市要求3年累计超过3亿元。创业板(征求意见)上市要求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3、经营性现金净流入(与营业收入指标二选一):主板上市要求3年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5000万元。创业板(征求意见)上市暂无要求。4、净资产及股本总额:主板上市要求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创业板(征求意见)上市要求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二、合规经营要求1、环保:是否...
在当今收购发生的越来越多,协议收购是收购的一种方式。那么,上市公司协议收购程序是怎么样的呢?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1、收购双方协商收购事宜尽管收购协议的当事人是收购方以及目标公司的股东。但是通常情况下,收购方进行收购之前会与目标公司董事会提出收购意向,双方就收购事项进行磋商和谈判,最终就收购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些工作是在收购方与目标公司之间秘密进行的。所以协议收购一般都是善意收购。2、征得被收购股权所有人或其代表的同意,以及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转让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16条的规定,涉及国家授权机构持有的股份的转让,或者须经行政审批方可进行的股份转让的,协议收购相关当事人应当在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履行收购协议。所以,如果股权转让协议涉及国家股或者(国有法人股),必须向相应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出报告,申请批准。另外有些特殊股份的转让还必须征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
上市公司是对公众发行股票的,如果要收购上市公司的,需要收购上市公司的大部分股票,成为公司的最大股东,才能完成收购。那么,具体来说,对上市公司是如何收购的呢?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1、发出意向并购书由并购方向被并购方发出意向并购书是一个有用但不是法律要求的必须的步骤。发出并购意向书的意义首先在于将并购意图通知给被并购方,以了解被并购方对并购的态度。一般公司并购的完成都是善意并购,也就是经过谈判、磋商、并购双方都同意后才会有并购发生。如果被并购方不同意并购或坚决抵抗,即出现敌意收购时,并购不会发生。先发出并购意向书,投石问路,若被并购方同意并能够,就会继续向下发展,若被并购方不同意并购,就需做工作或就此止步,停止并购。这样,经由意向书的形式,一开始就明确下来,免走弯路,浪费金钱与时间。其次的意义在于意向书中将并购的主要条件已做出说明,使对方一目了然,知道该接受还是不该接受,不接受之处该如何修改,...
针对这个问题很多人都有自己的意见,但是个人是否可以收购上市公司的问题,相关的法律还是有规定的,所以大家要重视这个问题。那么,个人是否收购上市公司呢?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个人可以收购上市公司吗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在证券交易所的股份转让活动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一定比例,通过证券交易所股份转让活动以外的其他合法途径控制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一定程度,导致其获得或者可能获得对该公司的实际控制权的行为。通过上市公司收购的定义我们不难看出对公司的收购不限于个人与公司,因此个人是可以收购上市公司的。二、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外商投资企业合并或分立,应当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平等和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具体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有:(1)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2)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收购公司在商业实践中是经常出现的,而收购公司是有一定限制条件的,特别是收购上市公司的时候,收购方的限制性条件更多,有些公司是不能收购的,那么,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是怎样的?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不得收购上市公司有什么情形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一)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二)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三)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四)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情形;(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二、收购上市公司条件是什么上市公司收购针对的客体是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即公司发行在外且被投资者持有的公司股票,不包括公司库存股票和公司以自己名义直接持有的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前者如公司在发行股票过...
当前很多上市公司面临主营业务规模较小,盈利能力不高的问题,作为上市公司,面临着来自资本市场上众多利益相关方对公司业绩要求的压力,在展开对外并购时,公司管理层不得不考虑的问题就是并购风险。那么,上市公司有哪些并购模式呢?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根据对上市公司并购模式的研究结果,以及在为客户提供并购服务时对并购主体选择进行的研究探讨,总结出上市公司在开展投资并购时,在并购主体的选择上至少有4种可能方案:1、以上市公司作为投资主体直接展开投资并购;2、由大股东成立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展开投资并购,配套资产注入行动;3、由大股东出资成立产业并购基金作为投资主体展开投资并购;4、由上市公司出资成立产业并购基金作为投资主体展开投资并购,未来配套资产注入等行动。这四种并购主体选择各有优劣,现总结如下模式一:由上市公司作为投资主体直接展开投资并购。优势:可以直接由上市公司进行股权并购,无需使用现金作为支付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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