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纠纷

找法网 2018-06-06 反不正当竞争 89人阅读
不正当竞争纠纷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那么,由不正当竞争引发的不正当竞争纠纷应该如何处理呢?为什么会产生不正当竞争纠纷?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合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市场上,不正当竞争行为多种多样,而且多变,经济发展、竞争模式的变革等等,使得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断产生,从而引发不正当竞争纠纷。那么,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缘何频发不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合相关资料,用案例为大家解答。在互联网行业,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下称360公司)与搜狗公司又打起了官司,而且还是两起。因认为搜狗公司旗下的北京搜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搜狗科技公司)、北京搜狗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搜狗信息公司)利用搜狗搜索、搜狗手机助手等产品对其实施了一系列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后,360公司将两家公司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下称海淀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两公司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等共计1000万元。此外,360公司同样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搜狗信息公司另行起诉,并索赔1000万元。下面来看看海淀法院受理两案并审理的过程:1、双方再度对峙法庭在360公司诉搜狗科技公司、搜狗信息...
目前,北京地区企业的技术、管理等核心员工流动也引发了许多包括仿冒、虚假宣传、商业诋毁、侵害商业秘密等各类不正当竞争纠纷。那么,员工流动引发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有什么特点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员工流动引发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的特点一是案件数量稳步增长。2006年,该院受理此类案件11件,2008年增长至28件,2010年回落到20件。此后收案均保持增长态势,2011年25件,2012年36件,2013年46件,2014年72件,2015年增长至82件,年平均增长率达到17%。2016年上半年已受理65件,较去年同期增长30%。其中,侵犯商业秘密类不正当竞争案件均系因员工流动而引发。二是案件主体复杂化。因员工流动引发的不正当竞争纠纷多为复杂主体案件,以跳槽员工与新入职企业为共同被告案件为主,导致审理过程中需要区分员工与企业是否存在共同抑或分别实施的行为,二者是否存在...
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以及其他有关市场参与者采取违反公平、诚实信用等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去争取交易机会或者破坏他人的竞争优势,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那么,当事人同时以侵害商标权与不正当竞争纠纷起诉时应如何处理呢?找法网小编下面用案例说明。【案情】某房地产公司甲以其企业字号注册有文字及图形商标。乙公司未经甲公司允许将甲公司文字商标作为企业字号使用并作为其开发楼盘的名称,且在其宣传单页、网站及微信推广中使用与甲公司商标相近似的图形商标。甲公司以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将乙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承担停止使用、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责任。【分歧】当事人同时以侵害商标权纠纷和不正当竞争纠纷为由起诉,法院应否同时受理和审理?对违法行为和责任应如何判断?一种观点认为,侵害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纠纷在事实认定和责任承担上存在竞合关系,应在立案阶段由当事人择一案由起诉,法院根...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那么,引发不正当竞争纠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合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市场经济是有竞争性的,市场主体若想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只有不断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市场主体所从事的竞争也不是不受任何限制的竞争,诚信是对市场竞争主体的最低要求。诚信原则作为市场经济活动中的道德准则及法律原则,要求所有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或竞争行为符合诚实商人的道德标准,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公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在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和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关系中实现平衡,并维护市场道德秩序。一、违反诚信原则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商品假冒的行为包括商品主体混同行为与商品虚假标示行为。前者指不正当地利用他人的商业信誉或商品声誉,致使其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发生混淆的行为。就是大家说...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经营者只要实施了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与不正当竞争有关的违法行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民事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如果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给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带来损害的,经营者应承担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二)行政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行政责任,要通过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来实现。行政责任的形式主要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改正、消除影响以及吊销营业执照等形式。(三)刑事责任刑事责任适用于那些对其他经营者、消费者和社会经济秩序损害严重、情节恶劣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反不正...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那么,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哪些?其构成要件是什么?特征是什么?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合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现实生活中,不正当竞争行为五花八门、形形色色、举不胜举。所以,各个国家的竞争法律制度往往首先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概括性的规定,然后再具体列举出典型的、突出的、在一定时期内比较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明文加以禁止。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中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列举规定了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四种属于限制竞争行为,另外七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分别包括市场混淆、商业贿赂、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低价倾销、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商业毁谤。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1、行为主体为经营者。经营者是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这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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