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赔偿范围

找法网 2018-06-05 暴力伤害 235人阅读
侵权赔偿范围
在现实生活中,虽然财产损害与精神损害、人身损害密不可分,却有属于自己的范畴,在我们请求财产损害时,应当清楚其范围。那么,财产损害赔偿包括哪些范围?人身侵权赔偿的范围是什么?找法网百科专题为您整理如下资料,望对您有所帮助。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案件,包括因赔偿义务人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找法网小编接下来为大家介绍人身侵权赔偿范围的相关知识。因损害产生的赔偿主要包括下列一些内容:1、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首次的检查费用,但治疗医院确需再行检查的除外。如检查结果不一致,确诊之前的检查费用均应...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财产损害也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标准是什么?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合相关资料,下文将详细为大家介绍,欢迎阅读浏览!一、财产损害赔偿范围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
侵权损害赔偿的原则主要有四项原则,包括:全部赔偿原则、限定赔偿原则、惩罚性赔偿原则和衡平原则,接着,找法网小编将在下文为大家详细介绍。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侵权损害赔偿的原则主要有四项原则。全部赔偿原则。即侵权行为人对因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的大小,应以其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为依据,予以全部赔偿。①侵害国家、集体、公民个人财产造成损害的,既要赔偿现实财产本身的损失,也要赔偿可得利益损失。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③侵害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限定赔偿原则。主要适用于一些特殊侵权损害。如...
每个人当自己的个人财产受到损害的时候,都想对财产损害进行索要赔偿,但是想要进行赔偿的同时也要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否则在协商的过程中会出现不必要的麻烦,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讲解财产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条款有哪些?财产损害赔偿主要指的是对财产的损害,财产损失赔偿可分为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赔偿;查封、扣压、冻结财产造成的赔偿;财产已经拍卖的赔偿;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判决适用法律条款有:1、《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2、《侵权责任法》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
侵权损害是指行为人因为侵权行为而使他人的财产,人身和精神的损害。这种行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国关于侵权损害有相应的规定,那么最新的侵权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找法网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一、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损失作为损失赔偿额侵权人侵犯专利权人的专利,给专利权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应包括以下两种:l、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使专利权人的产品销售量下降而造成的损失。即以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在市场上销售下降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利润所得之数。因此,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使得专利权人所占市场份额、所获利润减少,所以,这种利润的减少,理应由侵权人赔偿。2、侵权人的侵害专利权的行为使专利权人的产品销售本应增加而未增加。一件专利产品刚面市时,其销售量可能不是很大,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促销、宣传工作的展开,消费者会越来越多的接受该产品,其市场占有额也随之扩大。当侵权人的侵权产品进入市场时,专利权人...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参见行复第9、44条,行诉第67-69条)其中,第4项是财产损害赔偿的概括性规定,指除上述三项侵犯受害人财产权的违法行政行为外,其他违法行政行为造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损害的,国家也应予以赔偿,如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的不作为行为造成财产损害的、违法实施许可行为造成申请人以外的其他人的财产损失等。相关知识财产侵权的行政赔偿的概念行政赔偿是指行政主体违法实施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由国家承担的一种赔偿责任。它具有下列特征:第一,行政赔偿因行政主体而引起。只有行政主体才享有行政权,才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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